入住当天请携带长者身份证(户口簿)、监护人身份证(原件)。提供二甲医院以上的身体基本情况检查报告;近三个月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疾病的体检报告,或住院病历复印件、出院小结、疾病诊断证明等,并加盖有医院公章。为保证入住老人的安全和健康,暂不接收患有传染病等不适合集体生活的老人。
入住后,医护人员会对老人健康状况和生活能力进行评估,工作人员将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护理计划并实施。生活用品、药品、轮椅、拐杖、自身营养品等需自备。家属应向工作人员介绍老人的日常生活习惯、兴趣爱好、饮食习惯、禁忌、注意事项等。禁止携带剪刀、剃须刀、各类刀具等锐器。不要携带贵重物品(首饰、贵重证件、现金等)避免丢失。
老人需要在机构内使用的药物必须附有医院病历、处方或医嘱,家属签署《自备药物委托发放同意书》后方可使用。家属需带老人外出、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为了保障中心老人的休息环境、家属需严格遵守探视制度。老人的自备药物或用物如果不足,工作人员会提前3天通知家属,家属应及时把药物或用物补齐。每月25-30日预交老人下月所需养老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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